天津市和平区2024年公开招聘8名编外人员公告发布
发布:2024/11/6 9:18:10 被浏览:1536次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和机关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求,和平区计划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工作委托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和平区分公司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
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其他条件
此次招聘和平区司法局2人、和平区统计局1人、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3人、和平区商务局1人、和平区应急局1人,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和平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汇总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定于2024年10月28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和北方人力微招聘公众号上发布招考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
报名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09:00至2024年11月08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11月4日09:00至2024年11月09日16:00,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时长9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1月21日9:00起开放准考证打印功能。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信息。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
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
(1)报名登记表2张(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首页、本人页);
(4)需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小数点保留位数的下一位进行四舍五入。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左右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成绩并列造成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最终人选。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付。
(五)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二)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系统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各环节产生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及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政策咨询电话:和平区统计局:022-63002698
和平区司法局:022-23195639
和平区商务局:022-63002663
和平区应急局:022-63002709
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22-2726761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来源链接:https://zxbm.tjtalents.com.cn/wsbm_ggfb/beifang/WebPage.aspx?id=36fe2b7554a5465d8f9c8a8afa2e0577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
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其他条件
此次招聘和平区司法局2人、和平区统计局1人、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3人、和平区商务局1人、和平区应急局1人,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和平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汇总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定于2024年10月28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和北方人力微招聘公众号上发布招考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
报名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09:00至2024年11月08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11月4日09:00至2024年11月09日16:00,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时长9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1月21日9:00起开放准考证打印功能。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信息。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
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
(1)报名登记表2张(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首页、本人页);
(4)需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小数点保留位数的下一位进行四舍五入。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左右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成绩并列造成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最终人选。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付。
(五)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二)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系统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各环节产生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及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政策咨询电话:和平区统计局:022-63002698
和平区司法局:022-23195639
和平区商务局:022-63002663
和平区应急局:022-63002709
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22-2726761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来源链接:https://zxbm.tjtalents.com.cn/wsbm_ggfb/beifang/WebPage.aspx?id=36fe2b7554a5465d8f9c8a8afa2e0577
时间:2024/11/6 9:18:10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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