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瑞昌市2024年10月公开招聘34名巡防队员公告
发布:2024/10/22 9:25:09 被浏览:1656次
结合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巡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巡防队员(男性)34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及以上(2006年10月10日及以前出生),三十五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10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且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10月1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身份为退役军人的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6.户籍要求:需瑞昌籍或夫妻一方为瑞昌籍,或者长期生活居住在瑞昌市辖区范围内(需开具相关证明);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9.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1.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2.中国共产党党员。符合以上条件报考人员总成绩酌情加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8.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10.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信网下载打印本人《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5)符合优先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6)报名表一份。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0日—10月16日,地点:瑞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七楼瑞博人力公司,报名统一收取报名费50元/人。
3.审查。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三)考试笔试、体测、面试测试各100分。
1.笔试:考试内容范围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公安基础知识》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体能测试:
(1)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科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和俯卧撑三项;体能测试采用记分制;
(2)男子1000米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为不超过2次,俯卧撑的测评次数为不超过2次。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是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适应岗位的能力。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侧成绩×3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末位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入闱。应符合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考察。政审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政治审查有关规定,对考生开展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照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瑞昌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如公示期间收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线索,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新聘用巡防队员试用期二个月,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则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经考核合格的,薪资参考瑞昌市公安局辅警岗位标准。
五、联系电话:0792-3606100(瑞博人力)
瑞昌市瑞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0日
来源链接:http://www.ruichang.gov.cn/zwgk/zfxxgkml/bmxxgk/rsj/xxgkglhfwrcrsj/xxgkklzprcrsj/202410/t20241009_67290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巡防队员(男性)34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及以上(2006年10月10日及以前出生),三十五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10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且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10月1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身份为退役军人的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6.户籍要求:需瑞昌籍或夫妻一方为瑞昌籍,或者长期生活居住在瑞昌市辖区范围内(需开具相关证明);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9.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1.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2.中国共产党党员。符合以上条件报考人员总成绩酌情加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8.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10.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信网下载打印本人《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5)符合优先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6)报名表一份。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0日—10月16日,地点:瑞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七楼瑞博人力公司,报名统一收取报名费50元/人。
3.审查。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三)考试笔试、体测、面试测试各100分。
1.笔试:考试内容范围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公安基础知识》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体能测试:
(1)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科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和俯卧撑三项;体能测试采用记分制;
(2)男子1000米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为不超过2次,俯卧撑的测评次数为不超过2次。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是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适应岗位的能力。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侧成绩×3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末位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入闱。应符合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考察。政审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政治审查有关规定,对考生开展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照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瑞昌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如公示期间收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线索,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新聘用巡防队员试用期二个月,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则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经考核合格的,薪资参考瑞昌市公安局辅警岗位标准。
五、联系电话:0792-3606100(瑞博人力)
瑞昌市瑞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0日
来源链接:http://www.ruichang.gov.cn/zwgk/zfxxgkml/bmxxgk/rsj/xxgkglhfwrcrsj/xxgkklzprcrsj/202410/t20241009_67290
时间:2024/10/22 9:25:09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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